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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快更好的發展林業經濟,國家出臺了很多政策重點扶持其發展壯大。本文詳細介紹了國家和各省對于苗木種植補貼具體情況。
國有的公益林平均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5元,其中管護補助支出4.75元,公共管護支出0.25元;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為每年每畝15元,其中管護補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護支出0.25元。
主要用于對良種生產、采集、處理、檢驗、貯藏等方面的人工費、材料費、簡易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費,以及調查設計、技術支撐、檔案管理、人員培訓等管理費用和必要的設備購置費用的補貼。補貼對象為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和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
補貼標準:種子園、種質資源庫每畝補貼600元,采穗圃每畝補貼300元,母樹林、試驗林每畝補貼100元。
主要用于對因使用良種,采用組織培養、輕型基質、無紡布和穴盤容器育苗、幼化處理等先進技術培育的良種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補貼;補貼對象為國有育苗單位。
補貼標準:除有特殊要求的良種苗木外,每株良種苗木平均補貼0.2元。
指對造林主體造林所需費用的補貼,補貼標準為:人工營造,喬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畝補貼200元,灌木林每畝補貼120元(內蒙古、寧夏、甘肅、新疆、青海、陜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畝補貼200元),水果、木本藥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畝補貼100元;基地人工更新、低產低效林改造每畝補貼100元。
間接費用補貼是指對享受造林補貼的縣、局、場林業部門(以下簡稱縣級林業部門)組織開展造林有關作業設計、技術指導所需費用的補貼。
森林撫育補貼標準為平均每畝100元。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實施范圍內的國有林森林撫育補貼標準為平均每畝120元。
補貼對象:國有育苗單位以及育苗面積超過100畝的其他育苗單位。育苗單位應具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標簽及檔案,連續從事苗木培育兩年以上,具有完成培育優良苗木任務必需的場地、技術人員、設施設備,采用輕型基質、無紡布和穴盤容器育苗等先進適用技術培育苗木。
補助標準:對符合標準的苗木按每株1元補貼。資金主要用于對育苗單位因使用良種、采用先進技術培育苗木而增加成本的補貼,包括種子、穗條購置支出;土地平整、施肥灌溉、病蟲害防治支出;無紡布、地膜、穴盤容器以及生根粉、肥料、農藥等與育苗有關的物資購置支出及檔案管理、人員培訓和小型數據處理設備購置支出等。每縣(市、區)限報2個項目,每個育苗單位申請省級補貼資金不超過20萬元。
補貼對象:行政區域內獲得林業部門核發的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從事規定以上要求的補助樹種苗木繁育的單位和個人,都能列入補助范圍。
補貼標準:經濟林苗木繁育基地補助按基地內實有經濟林苗圃面積計算,每畝補助1000元。對窖藏或假植苗木,按一年生1萬株、二年生4000株、三年及以上生2000株補助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補貼范圍:樹種包括泡桐、油茶、楸樹、油松、馬尾松、火炬松、白皮松、杉木、水杉、側柏、刺槐、白榆、臭椿、苦楝、柳樹、皂莢、花椒、核桃、棗、柿、山茱萸、油用牡丹等。每個育苗單位可在規定的樹種范圍外可選擇12個適宜當地的主要造林樹種,申報樹種原則上不超過3個。
補貼標準:泡桐補貼標準為1元/株,核桃、油茶、楸樹補貼標準為0.5元/株,油松、馬尾松、火炬松、白皮松、杉木、水杉、側柏、花椒、油用牡丹補貼標準為0.15元/株,其它樹種為0.2元/株。
補貼規模:每個育苗單位申請補貼資金不超過60萬元。
造林補貼資金包括造林直接補貼和間接費用補貼。
財政補貼標準為:人工造林:喬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畝補助300元,水果、木本藥材等其他林木每畝補助100元,新造竹林每畝補助100元;跡地人工更新每畝補助100元。
補貼對象:國有林場、農民和林業職工(含林區人員)、農民專業合作社等造林主體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基地、低產低效林地進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積不小于1畝的給予適當的補貼。
補貼標準:人工營造,喬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畝補貼20元,灌本林每畝補貼120元,水果、木本藥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畝補貼100元;基地人工更新、低產低效林改造每畝補貼100元。
造林補貼試點將按照木本糧油經濟林每畝補助160元的標準,對造林主體實施造林所需的費用補貼。造林補貼試點資金包括造林直接補貼和間接費用補貼,直接補貼資金分兩次撥付,造林主體完成當年造林任務后,經林業部門檢查驗收合格,當年撥付造林補貼資金的50%;完成造林任務3年后,進行再次驗收,驗收合格的,撥付剩余的50%;間接費用補貼為造林補貼總額的5%,作為組織開展造林補貼工作所需經費,直接撥付到試點縣。
造林直接補貼。對造林主體造林所需費用的補貼,補貼標準為:
(1)人工造林。喬木林和油茶每畝補助200元,其他經濟林(含林下木本中藥材種植)100元。
(2)基地人工更新,每畝補助100元。造林直接補貼應全部落實到造林主體。享受中央財政造林補貼營造的喬木林,造林后10年內不準砍伐。
間接費用補貼。對項目縣組織開展造林補貼有關的作業設計、技術指導、檢查驗收等所需費用的補貼,補貼標準為中央財政造林補貼總額的5%。
退耕還林補貼標準:退耕還林1500元/畝,(種苗造林費300元,現金補助1200元,分三次支付,第1年500元,第3年300元,第5年400元);退耕還草800元/畝(種苗種草費120元,現金補助680元,分兩次支付,第一年380元,第三年300元)。
鞏固退耕還林補助標準:營造薪炭林200元/畝,用材林300元/畝,經濟林、綠化苗木500元/畝。
天然林保護補助標準:營造馬尾松、杉木350元/畝,桉樹、楠竹及珍稀鄉土樹種370元/畝
畝,經果林400元/畝。